“这都是你逼我的!”供电局滥用职权罚村民36万,被连捅22刀身亡
供电局所长刘军滥用职权罚村民36万,所长刘军被村民捅22刀身亡这起故意杀人案件于2023年3月20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农民伸冤道:我偷电2000不到就罚我36万,我哪里来的钱,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家住重庆涪陵区某村的农民罗传坤祖祖辈辈都是种田,家中并不富裕。为了给子女更好的生活,罗传坤和妻子一起前往城市打工,城市的收入确实比在农村种田高很多,但是他们的子女却成为了留守儿童,几年也见不到几面,一家人总是很难团聚。一天,几年未见子女的罗传坤夫妇去商场给子女买了衣服、学习用品、玩具以及还提了好多水果,两个人的手没有一点空闲地方,袋子勒的手掌也全是印子。炎热的夏天也让夫妇二人满身汗水,甚至连抬手摸去额头流下的汗水都没有机会,汗水糊住了眼睛,他们也要继续前进!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中急忙看望子女的罗传坤夫妇没想到最后心中无比失望,原来是孩子们竟然不认识他们,陌生和距离感不自由自主的散发空气中,让人看了都尴尬。罗传坤夫妇见状也不想离开孩子们了,他们想陪在孩子身边,陪她们长大。于是,罗传坤听说养鱼不错,挺挣钱的,就决定留在老家开启创业模式。在2019年6月18日,罗传坤承包了一个鱼塘。夏天养鱼,鱼儿很难存活,因为气候炎热鱼儿就接二连三的死亡。夫妇二人又担心又焦虑,打听了一圈才知道,原来鱼儿的死亡是缺氧导致的,并不是因为天气炎热。听说鱼儿要输氧,最后就决定使用电力给鱼塘增氧,与涪陵电力公司签订《低压供电用电合同》,用来发电给鱼塘提供氧气。但是谁知道养殖生意依旧不理想,用电支出的费用非常大。这时候,罗传坤就动了坏心思。2021年7月5日,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发现罗传坤的电流表监控数据为0,这时工作人员就推断罗传坤有偷电行为。因为罗传坤需要大量的电发动,以便鱼塘输送氧气,所以电流表的数据也不可能为0。供电局所长刘军带人前往罗传坤家中调查后发现,罗传坤私自将电线绕过电表,偷用电力。随后在村干部的见证下,所长刘军对罗传坤的偷电行为做了拍照取证。经鉴定“罗传坤窃电金额为20341.28元”。2021年7月6日,罗传坤便到供电所去处理这件事。罗传坤刚见到所长刘军,还未开口。刘军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说道:“偷电这行为,罚款36万,交了这36万我们既往不咎!”一听到要赔36万,罗传坤直接就是愣住了。直接就是不服:“刘所长,我这也没偷多少电,怎么就让我赔36万。这么多钱,我哪里拿的出来啊!您这不是要我的命吗?”刘军所长见状思考了片刻说:“36万多是吗?你偷电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被发现了要罚款呢?算了算了,看在你这么穷的份上,就26万吧,没得商量,赶紧回去准备钱去!”罗传坤家哪里拿得出36万啊,更别说26万。罗传坤见刘所长这么果断当即就跪了下来,拉着六所长的手腕就是:“刘所长,当我求求您了,26万我真的也拿不出来。我就偷了不到2000的电,您就罚我26万,这简直天理难容啊!”在罗传坤大声的叫冤中引来了不少员工观看,刘所长最终无奈:“如果你不交罚款,我就向公安机关告你的偷电行为。你被告了就会影响你子女的未来,你也不想你子女以后因为你什么事情也干不了吧。那这样吧,12万,你给我签一个12万的交罚款保证,你就赶紧滚回去筹钱去吧,穷鬼!这是最低限度的惩罚,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你应有的惩罚。”罗传坤听到如果被告会影响自己的子女,咬牙就签了12万的交罚款保证。2021年7月14日,没想到罗传坤再次来到了供电所,但是他并没有拿着钱,而是怀里偷偷藏着一把刀。刘所长:“钱筹到了穷鬼?怎么这么久才筹到。”罗传坤:“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里所有钱拿出来,还向亲朋好友借了才凑到了2万。我真的没办法了刘所长,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吧。”刘所长见才2万,就急了,还羞辱罗传坤:“不要在我面前装孙子了,活该你这辈子都这么穷,你个穷鬼!拿不出12万我就把你告上法庭,让你的子女背上一个父亲是贼的臭名,从此让你的子女再也抬不起头!”话音刚落,已经红了眼的罗传坤冲上去摸出自己怀里的刀就是朝刘军一刀。失去理智的罗传坤边喊:“这是你逼我的,你逼的我无路可走,那你就去死吧。”一刀一刀的刺向刘军,最终被刺了22刀后倒在了血泊中。期间闻声赶来阻止的人员也被刺伤了。急忙逃离犯罪现场的罗传坤打电话给了他表哥,告诉他表哥他杀人了,在表哥劝说下,罗传坤最终拨打了110自首,告诉警察他杀人了,随后回到家中等待警方的手铐。杀人事件发生后,罗传坤被抓捕归案,经过调查取证。重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终身权利。虽然罗传坤在本案中有自首行为,但是不足以减轻处罚或从轻判处。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合并判处罗传坤死刑。【以案释法】一、本案中罗传坤是否冲动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本案中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罗传坤系冲动犯罪,案发后认识到错误选择自首,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二、父母哪些违法会影响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父母违法影响子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父母不履行法院判决,成为被执行人,被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2、父母有刑事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子女在参加公务员或是参军时,其政审不会通过。三、怎么样才是构成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的履行职责。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若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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